你看啊,你还是中国税务居民,在香港有一家公司,经营这么多年,公司里也攒下不少资产。原来想着,把股权放进信托,以后给孩子,或者自己哪天管不了事了,提前有个安排。现在一听说有税,那这个信托,我到底还做不做?
咱先把眼前这笔账算明白。按照目前报道的口径,股权等资产入托,涉及对增值部分征收20%个税。假设你的股权成本是100万元,现在认可的价值是1000万元,如果按这900万元差额计税,暂不考虑其他费用,就是180万元。你看,公司还在经营,你手里未必有这么多现金,但调整持股结构,却可能先产生一笔税款。这个成本,设立之前你就得知道吧。
那你说,我先不装了,钱也不分给自己,就一直放在公司里,是不是就不用交了?告诉你这也不能保证。你控制的境外公司,如果实际税负明显偏低,又没有合理经营需要,却把应当归属于你的利润一直压着不分,人家就有权进行调整。你确实要留钱进货、发工资、扩大经营,和单纯为了不交税把钱留在里面,情况不一样。不能只听一句“不分红就没税”,就觉得找到办法了。"《个人所得税法》第八条

还有人会想,那股权我不放了。等公司分红给我,我拿现金去做信托,这总行了吧?这个方案可以算,但你要往前看一步,假如公司把利润分给你个人的时候,是不是就已经要考虑分红的个税了?不能光盯着现金放进信托那一下,却把前面取得这笔钱的税漏掉。再加上信托每年的管理费,你最后到底多花了多少钱,得从头算到尾。
那有的说等我税务身份改变以后再做,也得先弄清楚身份到底有没有变。拿了香港身份证,或者办了海外永居,不代表中国税务居民身份就自动结束了。你的家庭、经济利益和实际居住情况,都需要判断。这一步没弄明白,后面的税务测算就可能跟着算错。

说到这儿,你可能觉得,那信托是不是就没用了?也不能这么说。你当初为什么想做?如果就是奔着省税去的,现在那可能你就得重新考虑。但如果你担心的是,自己哪天失能了,家里的钱谁来管;孩子还小,不能一下把钱都交给他;公司以后交给谁、其他家人怎么安排,那本来这些事情,并不会因为征税就消失。你得看信托条款能不能解决这些问题,再判断这笔成本值不值得承担。
已经把公司股权装进去的,也别着急拆。你当年放进去的时候是什么价值、什么成本,这些年产生了多少收益,现在再拿出来又会发生什么税费,都得先查清楚。原来的账还没算明白,就急着换结构,最后可能钱花了,原本想解决的传承问题也没安排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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